作者:admin 时间:2022-11-26 17:26:29 人气:28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51号),海关总署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88号发布)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06号)(通用标准、单项标准)予以发布。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88号同时废止。
什么是AEO 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
AEO是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的简称,是世界各国海关对高信用企业的统称,中文译名为“经认证的经营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署令〔 2021〕251号)明确:经认证的经营者(AEO),是指以任何一种方式参与货物国际流通,符合海关总署规定标准的企业。海关根据企业申请,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将企业认证为高级认证企业(即中国海关AEO),对其实施便利的管理措施,中国的AEO企业相当于是中国海关的“VIP”,可以享受“国内、国际”两个层面的优惠措施。
AEO有什么优势 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 国内 海关对高级认证企业提供的便利措施 海关总署研究制定了《海关认证企业管理措施目录》(署企发〔2021〕16号),明确了各项管理措施的职责分工,包括5大类22条认证企业管理措施。 一、优先办理类措施 (一)优先办理海关注册登记、备案等业务手续 (二)优先办理进出口货物通关手续 (三)因不可抗力中断国际贸易恢复后优先通关 (四)优先适用海关改革创新制度 (五)优先对外推荐注册 (六)优先提供统计数据服务 (七)优先受理办理预裁定申请
二、减少监管频次类措施 (八)适用较低进出口货物查验比例 (九)降低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抽批比例 (十)适用较低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抽查比例 (十一)减少对企业稽查、核查频次
三、降低通关成本类措施 (十二)可以申请免除担保 (十三)降低担保金额 (十四)进出口货物实施“先放后检” (十五)进出口货物采用“非侵入”方式查验 (十六)实施企业信用承诺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监管模式
四、缩短办理时限措施 (十七)压缩检验检疫事项审批时限 (十八)缩短提出“预约通关”申请时间
五、优化服务类措施 (十九)设立海关企业协调员 (二十)提供专属信用培育 (二十一)提供信用信息服务 (二十二)协调解决跨关区通关疑难问题
根据署企发〔2022〕73号,为进一步发挥海关信用管理职能作用,海关总署决定在原有管理措施基础上,向高级认证企业实施以下便利措施: (一)优先实验室检测。对高级认证企业的进出口货物样品需送实验室检测情形,在实验室管理系统报验界面勾选“加急”选项,检测结束后第一时间出具检测报告。 (二)优化风险管理措施。进一步优化高级认证企业中低风险事项的风险管理措施。 (三)优化加工贸易监管。对适用加工贸易账册管理的高级认证企业,海关可结合实际确定是否开展盘库核查及核查时海关抽盘商品价值比例。 (四)优化核查作业。对同一家高级认证企业,实施管理类核查作业叠加。 (五)优先安排口岸检查。对高级认证企业的进出口货物优先安排口岸检查作业。 (六)优先开展属地查检。对高级认证企业的进出口货物优先开展属地查检作业。
多部门联合奖励 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等39个部门签署了《关于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实施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企业可以享受这些部门提供的绿色通道、减少查验、优先办理、简化手续、重要参考和改革试点6大类49项联合激励措施。海关总署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相关政府部门提供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名单,以供其他部门实施联合激励。
国际 我国已与欧盟、日本、韩国等22个经济体和48个国家(地区)实现“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其中,包括32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5个RCEP成员国和13个中东欧国家。与互认国家(地区)通关便利措施的具体内容由双方海关协商,在签署的互认协议/安排中予以明确。所以不同国家(地区)给予的通关便利措施略有差别。但总的来说,通常有以下几大类:货物优先通关、较低查验率、联络员协调机制、贸易中断恢复后的优先通关。
如何申请AEO 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 一、提交申请 企业想要申请成为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的,对照《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包括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守法规范和贸易安全4大类标准)企业开展自我评估符合标准后,可向注册地海关企管部门提交申请。 二、海关审核 注册地海关审核(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填写完整、规范的,海关予以接受并制发《高级认证企业申请回执》)。 三、实施认证 直属海关审核并组织开展认证作业,前往企业进行实地认证。 四、作出决定 直属海关作出决定(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的,海关制发《高级认证企业证书》。不予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的,海关制发《未通过认证决定书》)。
应符合什么标准 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 根据海关总署2022年106号公告,企业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并经海关认定的,通过认证: 一、所有认证结果选项均没有不达标情形; 二、通用标准基本达标不超过3项; 三、单项标准基本达标不超过3项。 《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通用标准)共分为四大类、16条、62项。 一、内部控制标准 1.关企沟通联系合作 2.进出口单证 3.信息系统 4.内部审计和改进
二、财务状况标准 5.财务状况
三、守法规范标准 6.遵守法律法规 7.进出口纪律 8.税款缴纳 9.管理要求 10.外部信用
四、贸易安全标准 11.经营场所安全 12.人员安全 13.货物、物品安全 14.运输工具安全 15.商业伙伴安全 16.海关业务和贸易安全培训